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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1425單選題

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為促進創新研發成果之流通及應用,我國個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在其讓與或授權自行研發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取得之收益範圍內,得就當年度研究發展支出金額在多少限度內自當年度應課稅所得額中減除?

A50%
B100%
C150%
D200%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產創條例第12條之1,讓與或授權自研智財權收益,可減除當年研發支出200%。

為什麼答案是 D

產創條例第12條之1規定,個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讓與或授權自研智財權取得之收益,得在當年度研發支出200%限度內自應課稅所得額減除。

考點:比例錯誤考點:一般費用混淆考點:他法比例混淆考點:智財收益抵減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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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