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方自治法規明訂對於拒絕裝設再生能源系統者,主管機關得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上述自治法規除須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外,尚須經何種程序始能生效?
A應報經司法院備查後發布
B無須呈送中央,直接由地方行政首長發布
C應報經立法院核定後發布
D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自治條例涉罰則者,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須報經行政院或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自治條例定有罰則者,直轄市須報行政院、縣(市)須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始生效力。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自治條例涉罰則者,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須報經行政院或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看到『自治條例 + 罰鍰』→ 直接選「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逐選項分析
A✕
司法院是釋憲與審判機關,不負責自治法規的核定備查程序,方向完全錯誤。
B✕ 陷阱
自治條例若僅為不涉罰則之規定才可直接發布;本題明訂罰鍰,屬限制人民權利,必須經上級核定,不得直接發布。
C✕ 陷阱
立法院是中央立法機關,不介入地方自治條例的核定;地方自治法規的上級監督機關是行政院及中央各該主管機關。
D✓ 正確
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自治條例定有罰則者,直轄市須報行政院、縣(市)須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始生效力。
自治法規生效程序一覽
| 法規類型 | 內容 | 程序 | 生效要件 |
|---|
| 自治條例(無罰則) | 一般自治事項 | 議決後發布 | 函報上級備查 |
| 自治條例(有罰則) | 罰鍰/其他行政罰 | 議決→報核定→發布 | 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
| 自治規則 | 行政機關訂定 | 發布 | 函報備查 |
| 委辦規則 | 辦理委辦事項 | 發布 | 委辦機關核定 |
自治條例只要訂有罰則,就必須多一道「核定」程序才能生效,負責核定的是行政院或中央各該主管機關,不是立法院也不是司法院。很多考生會誤以為自治條例是地方議會通過就能直接施行,或以為涉及罰則要送立法院審查,但地方制度法第26條明定:罰則條款屬行政監督範疇,必須由行政體系核定後才能發布。判斷關鍵在於「有無罰則」+「行政體系核定」兩要件,別把地方立法權與中央立法權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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