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公共衛生師衛生行政與管理115 年第 24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長期照顧服務法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主要目的之一在於整合原本分散於不同法規之長照服務與機構管理制度正確答案
B規定外籍看護工僅能由家庭直接聘僱,不得由長照機構聘僱後提供服務
C規定長照服務對象僅限 65 歲以上老人
D禁止企業及營利機構投入長照服務市場
A正確答案
長期照顧服務法旨在建構完善長照體系,整合過去散見於各法的服務與機構管理制度,並開放多元對象與機構參與。
為什麼答案是 A
長照法立法目的之一即為整合過去散見於老人福利法、護理人員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不同法規的長照服務與機構管理制度,建構一元化的長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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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長期照顧服務法旨在建構完善長照體系,整合過去散見於各法的服務與機構管理制度,並開放多元對象與機構參與。
長照服務對象不限65歲以上,亦未禁止營利機構參與,且外籍看護工可由機構聘僱,故僅A選項敘述正確。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長照法立法目的之一即為整合過去散見於老人福利法、護理人員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不同法規的長照服務與機構管理制度,建構一元化的長照體系。
B✕ 陷阱
外籍看護工除家庭直接聘僱外,亦可由長照機構聘僱後提供服務(例如機構住宿式服務或外展服務),並非僅能由家庭直聘。
C✕
長照服務對象不限於65歲以上老人,還包含55歲以上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者,以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等有長照需求之民眾。
D✕
長照法並未完全禁止營利機構投入長照市場。依規定,除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長照機構有特定設立主體限制外,亦允許公司等營利法人附設特定型別的長照機構。
長期照顧服務法核心概念釐清
| 專案 | 法規現行規定 | 常見迷思 |
|---|
| 服務物件 | 包含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者、身心障礙者等 | 僅限65歲以上老人 |
| 外籍看護 | 可由家庭直聘,亦可由長照機構聘僱提供服務 | 只能由家庭直接聘僱 |
| 機構設立 | 開放個人、法人(含營利/非營利)、團體設立(住宿式有特定限制) | 全面禁止營利機構投入 |
考生常誤以為「長期照顧」等同於「老人福利」,而將服務對象侷限於65歲以上長者;同時也容易誤認長照屬於純社會福利而完全排斥營利組織參與。實際上長照法採取多元包容的制度設計,以擴充服務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