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行政法109 年第 7 題單選題
有關公務員懲戒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錯誤?
A公務員之懲戒由懲戒法院為之
B公務員因同一事件已受懲戒,即不應再受懲處
C同一違法行為經法院判決確定其刑事責任後,即不得再予以懲戒正確答案
D懲戒無功過相抵之問題
C正確答案
公務員懲戒採刑懲並行原則,受刑事處罰後仍得受懲戒;且懲戒效力優於行政懲處,兩者競合時原懲處失效。
為什麼答案是 C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2條規定,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刑事責任與行政懲戒責任性質不同,採刑懲並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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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務員懲戒採刑懲並行原則,受刑事處罰後仍得受懲戒;且懲戒效力優於行政懲處,兩者競合時原懲處失效。
看到「刑事責任後不得懲戒」直接選錯!公務員違法失職採刑懲並行,被判刑去關還是會被撤職或免除職務!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公務員之懲戒由懲戒法院為之,負責審理公務員懲戒案件。
B✕
敘述正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2條規定,同一行為經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行政懲處處分後,復移送懲戒,經懲戒法院為懲戒處分、不受懲戒或免議之判決確定者,原行政懲處處分失其效力。此為懲戒優於懲處原則。
C✓ 正確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2條規定,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刑事責任與行政懲戒責任性質不同,採刑懲並行原則。
D✕
敘述正確。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規定,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故只有行政懲處才有功過相抵的制度;司法性質的懲戒並無功過相抵之規定。
公務員「懲戒」與「懲處」超級比一比
| 比較項目 | 懲戒 | 懲處 (平時考核) |
|---|
| 權力性質 | 司法權 | 行政權 |
| 作成機關 | 懲戒法院 | 服務機關 / 主管機關 |
| 功過相抵 | 無此制度 | 有 (嘉獎抵申誡等) |
| 競合關係 | 效力優先 (原懲處失效) | 效力劣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