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政執行法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應向義務人徵收執行費,且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亦由義務人負擔
B為避免急迫危險,得對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採取直接強制方法而予以扣留
C法人滯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合計達一定金額者,行政執行分署得依職權禁止其購買一定金額以上之商品
D義務人滯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金額雖未達新臺幣10萬元,但其如已出境3次,行政執行分署仍得限制其住居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8項規定,滯欠金額未達新臺幣10萬元原則上不得限制住居,但義務人「已出境達2次者」不在此限。出境3次已符合例外規定,故得限制其住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