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議庭與其審判長之職權劃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關於審判核心事項,由參與審判法官各本於自由心證,獨立判斷,經合議後決定裁判
B對合議庭裁判不服之救濟方法,係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或抗告
C審判核心以外之事務,則由審判長居於踐行訴訟程序主持人之地位單獨決定處分
D凡與審判核心有關事項,包含證據調查之准否,可由審判長單獨處分,非屬合議庭之職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證據調查准否屬「審判核心事項」,必須由合議庭評議決定,非審判長能單獨處分。此題故意把核心事項歸給審判長,屬於職權錯置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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