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06 年第 3 題單選題
智慧財產法院審判案件,其民事、刑事第二審上訴、抗告程序之審判體組成為何?
A以法官一人獨任行之
B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正確答案
C以法官五人合議行之
D以法官一人獨任或三人合議行之均可
B正確答案
智財法院民刑事第二審上訴、抗告程序,一律由法官三人合議行之。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規定,民事、刑事第二審上訴及抗告程序,均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為標準配置。
考點:獨任適用範圍考點:二審合議考點:五人合議誤植考點:法定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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