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下列何者會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
A國立大學之教師,為學校授課需要而將他人整本教科書上傳至數位教學平台,供選課學生下載閱讀正確答案
B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因研擬新法所需,認有必要將他人著作列為內部參考資料時,得在合理範圍內,重製他人之學術論文
C圖書館基於保存資料之必要,而以掃描之方式重製其所收藏的珍稀書籍
D國家圖書館為製作期刊論文索引系統供公眾查詢,而重製刊載於期刊中的學術論文所附之摘要
A正確答案
著作權法合理使用有嚴格範圍,整本教科書上傳給學生下載已超出合理使用,構成侵害。
為什麼答案是 A
雖為學校授課目的,但「整本」教科書重製上傳已超出著作權法第 46 條「合理範圍」的要件,構成著作財產權侵害。教學合理使用不等於可以全本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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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著作權法合理使用有嚴格範圍,整本教科書上傳給學生下載已超出合理使用,構成侵害。
看到「整本」「全部」重製就要警覺,合理使用通常限於「合理範圍」「部分」。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雖為學校授課目的,但「整本」教科書重製上傳已超出著作權法第 46 條「合理範圍」的要件,構成著作財產權侵害。教學合理使用不等於可以全本照搬。
B✕ 陷阱
著作權法第 44 條規定,中央或地方機關因立法或行政目的所需,認有必要將他人著作列為內部參考資料時,得在合理範圍內重製他人著作,屬合法合理使用。
C✕
著作權法第 48 條允許文教機構(含圖書館)基於保存資料之必要重製館藏,珍稀書籍掃描保存屬典型適用情形,不構成侵害。
D✕
依著作權法第 48 條之 1,中央或地方機關、依法設立之教育機構或圖書館,得重製期刊論文「摘要」以製作索引供公眾查詢,屬合法合理使用。
著作權法常見合理使用條文速記
| 條文 | 適用對象 | 可做什麼 | 關鍵限制 |
|---|
| 第44條 | 中央/地方機關 | 立法行政參考重製 | 合理範圍內 |
| 第46條 | 學校教師 | 授課需要重製 | 合理範圍、非整本 |
| 第48條 | 圖書館等 | 保存、閱覽、絕版資料重製 | 依法定情形 |
| 第48條之1 | 機關、學校、圖書館 | 重製論文摘要供索引 | 限摘要 |
本題陷阱在 A 選項的「為學校授課需要」乍看像合理使用,但關鍵在「整本」上傳。著作權法第 46 條雖允許教師為授課重製他人著作,仍須限於「合理範圍」,整本重製已明顯逾越,教師身分與教學目的都不能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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