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勤務概要115 年第 6 題單選題
依警察勤務條例規定,有關勤務時間及劃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 8 小時為原則
B勤務交接時間,由勤務執行機構定之正確答案
C起迄時間自 0 時起至 24 時止
D0 時至 6 時為深夜勤,18 時至 24 時為夜勤,餘為日勤
B正確答案
選 B。《警察勤務條例》第15條明定勤務交接時間由『警察局』定之,不是泛稱由勤務執行機構自行決定;其餘8小時原則、0至24時及三種勤別劃分均與條文一致。
為什麼答案是 B
第15條指定由『警察局』定勤務交接時間;勤務執行機構範圍較廣,不能取代法條明定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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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選 B。《警察勤務條例》第15條明定勤務交接時間由『警察局』定之,不是泛稱由勤務執行機構自行決定;其餘8小時原則、0至24時及三種勤別劃分均與條文一致。
這題直接背第15條:每日勤務24小時,0時起至24時止;0–6深夜勤、18–24夜勤、其餘日勤;交接時間由警察局定;個人每日勤務以8小時為原則。只有B把法定機關改掉。
逐選項分析
A✕
第15條第2項明定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8小時為原則;必要時才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
B✓ 正確
第15條指定由『警察局』定勤務交接時間;勤務執行機構範圍較廣,不能取代法條明定的機關。
C✕
第15條第1項明定每日勤務的起迄時間自0時起至24時止。
D✕
第15條第1項原文就是0至6時深夜勤、18至24時夜勤、其餘日勤。
警察勤務條例第15條
| 事項 | 法定內容 |
|---|
| 每日勤務期間 | 24小時;0時至24時 |
| 深夜勤 | 0時至6時 |
| 夜勤 | 18時至24時 |
| 日勤 | 其餘時段 |
| 交接時間 | 由警察局定之 |
| 個人勤務 | 每日8小時為原則 |
勤務交接固然在執行機構發生,但法條把訂定權明確給警察局;考題要求依條例,須照原文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