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勤務概要115 年第 18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勤務執行機構之勤務方式的互換制度敘述,何者錯誤?
A勤區查察為個別勤務,由警勤區員警專責擔任
B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及備勤為共同勤務,由服勤人員按勤務基準表輪流交替互換實施之正確答案
C共同勤務得視服勤人數及轄區治安情形,採用巡邏及其他方式互換之,但均以巡邏為主
D各級勤務機構因治安需要,得指派人員編組機動隊(組),運用組合警力
B正確答案
本題錯在B選項將共同勤務的輪流互換依據寫成「勤務基準表」;正確應依「勤務分配表」實施。其他選項均符合《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之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共同勤務應由服勤人員按「勤務分配表」輪流交替互換實施之。本選項誤植為「勤務基準表」,故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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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錯在B選項將共同勤務的輪流互換依據寫成「勤務基準表」;正確應依「勤務分配表」實施。其他選項均符合《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之規定。
看到「共同勤務」先抓五項,再核對互換依據:法規明定依「勤務分配表」實施,而非「勤務基準表」,因此B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依《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規定,勤區查察為個別勤務,由警勤區員警專責執行,敘述正確。
B✓ 正確
依《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共同勤務應由服勤人員按「勤務分配表」輪流交替互換實施之。本選項誤植為「勤務基準表」,故敘述錯誤。
C✕
依《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第3項規定,共同勤務得視服勤人數及轄區治安情形,採用巡邏及其他方式互換之,但均以巡邏為主,敘述正確。
D✕
依《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第4項規定,各級勤務機構因治安需要,得指派人員編組機動隊(組),運用組合警力,敘述正確。
警察勤務方式與互換制度
| 勤務分類 | 勤務方式 | 執行與互換規定 |
|---|
| 個別勤務 | 勤區查察 | 由警勤區員警專責執行 |
| 共同勤務 | 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 | 依「勤務分配表」輪流交替互換實施 |
| 互換原則 | 共同勤務互換 | 得視服勤人數及治安情形互換,但以巡邏為主 |
| 機動運用 | 機動隊(組) | 因治安需要編組,運用組合警力 |
本題並非測驗共同勤務的種類列舉是否正確,而是偷換「勤務基準表」與「勤務分配表」兩個相近名詞。遇到勤務方式互換制度,應精確記憶其法定依據為「勤務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