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經營概要115 年第 20 題單選題
某比率合約再保險(Quota Share Reinsurance Treaty),約定每一危險(per risk)再保人 80%,自留 20%,再保險合約限額為 10,000 千元,若保險人承保 X 危險之保額為 8,000 千元,請問若 X 發生 6,000 千元之理賠損失,再保險人應負擔多少損失金額?
A4,800 千元正確答案
B6,000 千元
C6,400 千元
D8,000 千元
A正確答案
成數再保險按約定比例分攤,保額未超限時,理賠損失直接乘以再保比例計算。
為什麼答案是 A
保額8,000千元未超過合約限額10,000千元,故全數適用80%再保比例。理賠損失6,000千元×80%=4,80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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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成數再保險按約定比例分攤,保額未超限時,理賠損失直接乘以再保比例計算。
保額8,000未超限額10,000,理賠6,000直接乘再保比例80%,即6,000×80%=4,800千元。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保額8,000千元未超過合約限額10,000千元,故全數適用80%再保比例。理賠損失6,000千元×80%=4,800千元。
B✕
此為理賠損失總額,未扣除自留比例,再保人僅負擔80%而非100%。
C✕ 陷阱
若誤將保額8,000千元乘以80%得到6,400千元,這是計算再保責任限額,而非實際理賠分攤金額。
D✕
此為原保險人承保之總保額,與再保人應負擔之理賠損失金額無關。
成數再保險(Quota Share)計算步驟
| 步驟 | 計算內容 | 本題數值 |
|---|
| 1. 檢查限額 | 比較保額與再保合約限額 | 保額8,000 < 限額10,000,未超限 |
| 2. 確認比例 | 確認再保人與原保險人分攤比例 | 再保人80%,自留20% |
| 3. 計算分攤 | 理賠損失 × 再保人比例 | 6,000 × 80% = 4,800千元 |
考生容易將「再保責任限額」(保額×再保比例,即6,400千元)誤認為「實際理賠分攤金額」(理賠損失×再保比例,即4,800千元)。務必看清題目問的是「應負擔多少損失金額」,需用實際損失去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