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8 年第 28 題單選題考點:逕予出租基準日考點:干擾選項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在何時以前已實際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該土地得逕予出租?
A民國 82 年 7 月 21 日正確答案
B民國 92 年 2 月 6 日
C民國 100 年 12 月 14 日
D民國 104 年 1 月 13 日
A正確答案
國有財產法第42條規定,82年7月21日前已實際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並繳清補償金者,得逕予出租。
逐選項解析
A民國 82 年 7 月 21 日逕予出租基準日✓ 正確
國有財產法第42條第1項第2款明定:82年7月21日前已實際使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得逕予出租。此為法律修正時給既成使用者的救濟條款。
B民國 92 年 2 月 6 日干擾選項✕ 易錯陷阱
92年2月6日並非國有財產法逕予出租的基準日,為混淆用日期,考生易誤以為是某次修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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