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8 年第 50 題單選題
於私法人之代表人因執行職務致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時,依行政罰法之規定,對該私法人及其代表人之處罰,下列何者正確?
A代表人與私法人併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正確答案
B代表人與私法人二者擇一以罰鍰處罰之
C優先處罰代表人罰鍰,若有不足則處罰私法人
D優先處罰私法人罰鍰,若有不足則處罰代表人
A正確答案
私法人代表人執行職務違反行政法義務,行政罰法規定代表人與法人「併罰」同一罰鍰。
為什麼答案是 A
行政罰法第15條第1項明文:私法人之代表人因執行職務致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罰鍰處罰者,該代表人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除法人受罰外,並應「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即雙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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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私法人代表人執行職務違反行政法義務,行政罰法規定代表人與法人「併罰」同一罰鍰。
看到「代表人執行職務」+「行政罰」→ 直接想「併罰」,不是擇一、也不是補充。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行政罰法第15條第1項明文:私法人之代表人因執行職務致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罰鍰處罰者,該代表人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除法人受罰外,並應「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即雙罰制。
B✕ 陷阱
「擇一處罰」是刑法想像競合的概念,不是行政罰法對法人與代表人的處理方式。兩者獨立併罰,不互相吸收。
C✕
行政罰法並無「優先處罰代表人、不足再罰法人」的補充責任設計,兩者各自獨立受同一罰鍰。
D✕ 陷阱
同樣錯誤。法人與代表人責任非先後順位,而是並列雙罰。易與民法連帶責任或稅法代繳制度混淆。
行政罰法第15條雙罰制要件
| 主體 | 處罰對象 | 要件 | 效果 |
|---|
| 私法人 | 法人本身 | 代表人執行職務違反義務 | 受罰鍰 |
| 代表人 | 自然人本人 | 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 受同一規定罰鍰 |
| 合計 | 雙罰 | 併罰不互斥 | 兩罰並存 |
考生常誤以為「處罰法人就不罰自然人」或「擇一處罰」,但行政罰法第15條特別設計雙罰制,目的在避免法人成為自然人規避責任的工具,故代表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須與法人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