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14 年第 11 題單選題
承租人甲以自己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向乙產物保險公司就其承租之A屋投保火災保險,關於此保險契約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因承租人非A屋所有權人,對A屋無保險利益,故保險契約無效
B因未得出租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故保險契約無效
C承租人基於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投保,故保險契約有效正確答案
D承租人基於對A屋之現有利益而生的期待利益投保,故保險契約有效
C正確答案
承租人對承租屋雖無所有權,但基於租賃契約有使用收益之利益,屬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可投保火險。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保險法第20條明定:凡基於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亦得為保險利益之標的。承租人基於租賃契約對A屋有使用收益權及返還義務,屬典型「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承租人對承租屋雖無所有權,但基於租賃契約有使用收益之利益,屬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可投保火險。
看到「承租人投保火險」→ 直接鎖定「基於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保險法§20)。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保險利益不等於所有權!承租人雖非所有權人,但對承租物有基於租約之使用利益及損害賠償責任,仍有保險利益。此為最常見陷阱。
B✕
承租人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自己的保險利益(非為出租人投保),無須出租人書面同意。保險法第105條(他人人身保險)才需書面同意,與本題無關。
C✓ 正確
✅正解。保險法第20條明定:凡基於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亦得為保險利益之標的。承租人基於租賃契約對A屋有使用收益權及返還義務,屬典型「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
D✕ 陷阱
選項用詞混淆。「現有利益」與「期待利益」是兩種不同類型的保險利益(§14),承租人情形屬於「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20),非§14的現有或期待利益,歸類錯誤。
財產保險利益四大類型(保險法§14-§20)
| 類型 | 法條 | 典型案例 | 本題適用 |
|---|
| 現有利益 | §14 | 所有權人對自有房屋 | ❌ |
| 期待利益 | §14 | 果農對未收成果實 | ❌ |
| 責任利益 | §15 | 運送人對承運貨物責任 | ❌ |
| 有效契約利益 | §20 | 承租人、借用人、保管人 | ✅ |
最大陷阱是A選項「無所有權即無保險利益」。保險利益採廣義認定,只要經濟上有利害關係即可,承租人對承租物負有保管、返還義務,火災發生會受損,當然有保險利益。切勿將保險利益窄化為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