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14 年第 29 題單選題
丙就其所交付甲貨運公司運送之貨物向乙保險公司投保陸空保險。114年3月1日該貨物因甲貨運公司之司機A過失,於道路上發生事故,導致丙之貨物毀損。丙於114年3月2日將事故通知乙保險公司,並於同年3月8日將相關證明文件交付與乙保險公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A為受僱人,故乙保險公司不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丙對A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B乙保險公司應於損害賠償金額確定後,丙請求給付保險金通知到達後15日內給付正確答案
C乙保險公司未在3月18日前給付賠償金額,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
D乙保險公司未在3月23日前給付賠償金額,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
B正確答案
保險法第34條第1項:無約定期限者,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15日內給付保險金,逾期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第2項)。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保險法第34條第1項,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即交齊文件之請求給付通知)後15日內給付。本題丙於3/8交齊證明文件,乙應於文件交齊後15日內(即3/23前)給付保險金,B所述符合條文意旨,正確。
考點:保險代位限制對象考點:給付期限15日考點:起算日認定錯誤考點:遲延利息起算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