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社會行政社會工作大意112 年第 38 題單選題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在社區內辦理住宿服務,常遇抗爭,下列敘述何者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規定?
A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應努力建立社區關係,如未果必須遷移他處
B給予社區居民補償
C地方政府應協助排除障礙正確答案
D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得直接進駐,無視居民反對
C正確答案
身權法明定地方政府應協助身障機構排除設立障礙,不得因社區抗爭而遷移。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依身權法規定,身障福利機構設立若遭抗爭,地方政府應主動協助排除障礙,保障身障者社區參與及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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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身權法明定地方政府應協助身障機構排除設立障礙,不得因社區抗爭而遷移。
看到「社區抗爭」+「身障機構」→ 直接選『政府協助排除障礙』準沒錯。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在「未果必須遷移」。身權法精神是保障身障者社區居住權,機構不得因抗爭被迫遷移,地方政府反而要介入協助。
B✕
法律並未規定要「補償社區居民」。身障者進駐社區是權利,不是對居民的侵害,不存在補償問題。
C✓ 正確
正解。依身權法規定,身障福利機構設立若遭抗爭,地方政府應主動協助排除障礙,保障身障者社區參與及居住權。
D✕
「無視居民反對、直接進駐」違反社區營造精神。機構仍應建立社區關係、政府居中協調,而非強硬進駐。
身障機構進駐社區三方角色
| 角色 | 應做 | 不該做 |
|---|
| 身障機構 | 努力建立社區關係、溝通說明 | 強硬進駐或被迫遷移 |
| 地方政府 | 協助排除障礙、居中協調 | 放任抗爭、要求機構遷移 |
| 社區居民 | 理解接納、共融參與 | 歧視抗爭、要求補償 |
A 選項最容易誤選!考生會覺得「溝通不成就搬走」很合理,但這完全違反身權法精神——身障者有權住在社區,不該被迫遷離。法律課政府「協助排除障礙」的義務,而非課機構「遷移」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