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14 年第 33 題單選題
有關保險代理人公司負責人之資格條件與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某甲 10 年前曾犯背信罪,經法院判處 3 年有期徒刑並已執行完畢,得充任代理人公司之監察人
B某乙 3 年前違反洗錢防制法,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10 月,緩刑 2 年確定,得充任代理人公司之負責人正確答案
C某丙已登錄為其他保險業之保險業務員,不得充任代理人公司之董事
D某丁 20 年前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充任代理人公司之總經理
B正確答案
保險代理人公司負責人消極資格:詐欺背信洗錢等罪執行完畢或緩刑期滿逾3年可任;組織犯罪終身禁任;業務員禁兼。
為什麼答案是 B
違反洗錢防制法受有期徒刑宣告,緩刑2年於1年前期滿,期滿後尚未逾3年,依法不得充任負責人。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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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代理人公司負責人消極資格:詐欺背信洗錢等罪執行完畢或緩刑期滿逾3年可任;組織犯罪終身禁任;業務員禁兼。
抓「年限」與「罪名」!背信/洗錢看「執行完畢或緩刑期滿後3年」;組織犯罪「終身禁任」;業務員「絕對禁兼」。
逐選項分析
A✕
背信罪執行完畢已逾3年(10年前判3年,約7年前執行完畢),消極資格消滅,得充任監察人。敘述正確。
B✓ 正確
違反洗錢防制法受有期徒刑宣告,緩刑2年於1年前期滿,期滿後尚未逾3年,依法不得充任負責人。敘述錯誤。
C✕
保險代理人公司負責人不得已登錄為保險業務員,董事屬負責人,故不得充任。敘述正確。
D✕
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無年限限制(終身不得充任),故不得充任總經理。敘述正確。
保險代理人公司負責人消極資格對照表
| 違規/犯罪類型 | 限制期間 | 法源依據 |
|---|
| 詐欺、背信、侵占、洗錢防制等 | 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 3 年內 |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7 I (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 | 經有罪判決確定(終身限制) |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7 I (6) |
| 已登錄為保險業務員 | 登錄期間(絕對禁止兼任) |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7 II |
選項B的陷阱在於「緩刑2年」。3年前判決緩刑2年,代表「1年前」緩刑才期滿。法條規定是「緩刑期滿後尚未逾3年」不得充任,因此某乙仍處於限制期間內,不能擔任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