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甲於演唱會上演唱由乙填詞、丙作曲的一首歌曲,經丁公司將甲的現場表演錄製為唱片(以下簡稱為「A唱片」),並對外發售。有關著作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甲在演唱會上的表演,為一獨立之著作而受著作權法保護
B丁公司於錄製A唱片前,僅須取得甲之同意,毋庸取得乙、丙之同意正確答案
C丁公司錄製之A唱片為錄音著作,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D戊在臺北車站某唱片行購入一張丁所發售的A唱片,嗣後得自由轉售給其他人,毋庸取得甲、乙、丙、丁之同意
答案與詳解
這才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乙(詞)、丙(曲)是語文及音樂著作的著作權人,丁錄製唱片屬「重製」行為,必須取得乙、丙、甲三方同意,不能只取得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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