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1規定,家庭總收入之計算,其中已就業但無法提出薪資證明者,首先依下列何種規定計算?
A依基本工資計算
B依臺灣地區職業類別薪資調查報告服務業經常性薪資核算
C依最近一年度財稅資料所列的工作收入核算正確答案
D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布最近一次製造業每月經常性薪資核算
答案與詳解
社救法第5-1條規定,已就業但無法提出薪資證明者,首先依最近一年度財稅資料所列工作收入核算,因稅資料最客觀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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