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會計師稅務法規10618單選題

甲公司與乙公司合併為丙公司,合併前甲公司之應納稅捐,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應由下列何者負繳納義務?

A甲公司
B甲公司之原負責人
C乙公司
D丙公司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公司合併後,消滅公司的未繳稅捐由合併後存續或新設的公司承受繳納義務。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稅捐稽徵法第15條,營利事業合併時,其應納稅捐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承擔。丙公司為合併後新設公司,自應繳納甲公司原應納稅捐。

考點:法人消滅考點:法人獨立責任考點:消滅公司考點:合併稅捐承受
載入中…

稅務法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稅務法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