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14 年第 28 題單選題考點:境外敵對勢力定義考點:國安法規範範圍
今年(2025年)3月賴清德總統曾提到中國已是臺灣的境外敵對勢力。請問我國的那一部法律把「境外敵對勢力」定義為「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或「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
A反滲透法正確答案
B國家安全法
C刑法
D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A正確答案
反滲透法第2條第1款明確定義「境外敵對勢力」為與我國交戰、武力對峙,或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
逐選項解析
A反滲透法境外敵對勢力定義✓ 正確
反滲透法第2條第1款就是「境外敵對勢力」的法律定義來源,涵蓋交戰、武力對峙、主張非和平手段三種情形,為該法規範滲透行為的前提要件。
B國家安全法國安法規範範圍✕ 易錯陷阱
國家安全法規範國安維護、間諜罪等,雖與國家安全相關,但並未對「境外敵對勢力」下定義,容易因名稱相近而誤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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