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12 年第 25 題單選題
依據我國「反滲透法」第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凡違反者,相關裁罰下列何者正確?
A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B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正確答案
C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D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B正確答案
違反反滲透法第3條受滲透來源指示捐贈政治獻金或公投經費,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為什麼答案是 B
完全符合反滲透法第3條第2項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違反反滲透法第3條受滲透來源指示捐贈政治獻金或公投經費,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直接記憶反滲透法第3條的裁罰關鍵字:「5年以下」、「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罰金部分錯誤。依反滲透法第3條規定,應為「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而非易科500萬元。
B✓ 正確
完全符合反滲透法第3條第2項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C✕
刑度與罰金種類皆錯誤。刑度應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罰金為「併科」而非易科。
D✕
刑度與罰金額度皆錯誤。刑度應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應為「1,000萬元以下」。
反滲透法第3條裁罰要件與效果
| 行為態樣 | 刑度 | 罰金 |
|---|
| 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公投經費 | 5年以下有期徒刑 | 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
選項中刻意將「併科」替換為「易科」,並混淆刑度(3年與5年)及罰金額度(500萬與1000萬)。反滲透法針對此類行為處罰極重,須精準記憶「5年、併科、1000萬」。
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