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12 年第 12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監察院彈劾之對象?
A司法院院長
B軍人
C地方行政首長
D地方民意代表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監察院彈劾對象限於公務人員(含文武官員、司法考試人員),民意代表因有民主責任機制,不在彈劾之列。
為什麼答案是 D
民意代表(立法委員、地方議員)係人民選舉產生,對選民負政治責任,不是行政公務人員,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不在彈劾範圍內,改由罷免機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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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監察院彈劾對象限於公務人員(含文武官員、司法考試人員),民意代表因有民主責任機制,不在彈劾之列。
口訣:民意代表靠選票下台,不靠彈劾!中央立委、地方議員都不是彈劾對象。
逐選項分析
A✕
司法院院長為中央政府公務人員,憲法第 100 條(原規定)及憲法增修條文第 7 條明定司法院、考試院人員可受彈劾。屬彈劾對象。
B✕ 陷阱
依司法院釋字第 262 號解釋,軍人如有違法失職情事,監察院得行使彈劾權,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懲戒法院)審議。屬彈劾對象。
C✕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7 條第 3 項,監察院對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得提彈劾案。地方行政首長(縣市長、鄉鎮市長)為公務人員,屬彈劾對象。
D✓ 正確
民意代表(立法委員、地方議員)係人民選舉產生,對選民負政治責任,不是行政公務人員,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不在彈劾範圍內,改由罷免機制處理。
監察院彈劾權對象一覽
| 身分 | 是否可彈劾 | 法源 | 備註 |
|---|
| 中央公務人員(含司法、考試院) | ✅ 可 | 增修條文§7 | 司法院長、大法官皆可 |
| 地方公務人員(縣市長等) | ✅ 可 | 增修條文§7 | 行政首長在內 |
| 軍人 | ✅ 可 | 釋字262 | 違法失職得彈劾 |
| 總統、副總統 | ❌ 不可(一般彈劾) | 增修條文§2、§4 | 由立法院提出,憲法法庭審理 |
| 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 | ❌ 不可 | 增修條文§7 | 負政治責任,靠罷免 |
考生常誤以為「地方」層級的職位都不能被監察院彈劾,其實關鍵不在中央/地方,而在「行政公務人員 vs 民意代表」。地方行政首長(C)可彈劾,地方民意代表(D)則不行,務必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