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12 年第 7 題單選題考點:工作權混淆考點:免學費範圍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釋字第626號解釋,人民因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故國家對人民有下列何種義務?
A提供受國民教育後之就業保障
B提供國民教育所需書籍
C對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者,提供補習教育正確答案
D保障人民有是否接受國民教育之選擇權
C正確答案
憲法第21條與釋字626號:國家須對逾學齡未受教育者提供補習教育,屬積極給付義務。
逐選項解析
A提供受國民教育後之就業保障工作權混淆✕ 錯誤
就業保障屬工作權(憲法§15)範疇,與受國民教育權無關。國家無義務因你受了國民教育就保障就業。
B提供國民教育所需書籍免學費範圍✕ 易錯陷阱
憲法§160 規定基本教育「免納學費」,書籍由政府供給的是「貧苦者」而非全民。易誤選,實務上雖常免費供書,但非憲法層次的普遍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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