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現行制度,關於憲法第16條保障之訴訟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官迴避制度屬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B基於訴訟權保障及法官依法獨立審判,法定法官原則為我國應遵循之憲法原則
C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及管理措施,認違法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均得提起行政訴訟
D訴訟救濟應循普通訴訟或依行政訴訟為之,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性質及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定之
答案與詳解
錯誤!依釋字第 785 號,公務員對服務機關措施若「違法侵害其權利」才可提行政訴訟,並非「均得」提起。輕微管理措施若未達權利侵害不得訴訟,「均得」二字把範圍無限擴大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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