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在我國提出一發明專利申請案(下稱張三案),其申請日為2016年7月4日。於下列各先前技術所揭露之技術內容與張三案相同的前提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先前技術甲為本國發明專利申請案,公開日為2016年6月2日,嗣後於2016年6月30日撤回。經審查,先前技術甲無法作為張三案不具新穎性之證據
B先前技術乙為美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日為2015年2月4日,並於18個月後公開。經審查,先前技術乙會使張三案擬制喪失新穎性
C先前技術丙為本國新型專利申請案,申請日為2016年7月1日,嗣後於2016年7月5日撤回。經審查,先前技術丙會使張三案擬制喪失新穎性
D先前技術丁為本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日為2015年2月4日,於2016年7月4日初審審定不准專利,且無提早或不予公開之情事。經審查,先前技術丁會使張三案擬制喪失新穎性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