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05 年第 22 題單選題
有關為稽徵稅捐所發之各種文書的送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向納稅義務人之代理人或代表人以為送達
B得向納稅義務人之經理人或管理人以為送達
C應受送達人在服役中者,得向其父母或配偶以為送達;無父母或配偶者,得委託服役單位代為送達
D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者,繳款書應送達全體公同共有人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稅捐稽徵法規定,公同共有案件的「繳款書」得僅向其中一人送達,但必須將「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全體公同共有人,故選項 D 敘述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稅捐稽徵法第 19 條第 3 項規定,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時,「繳款書」得僅向其中一人送達,而是將「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全體公同共有人。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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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稅捐稽徵法規定,公同共有案件的「繳款書」得僅向其中一人送達,但必須將「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全體公同共有人,故選項 D 敘述錯誤。
看到「公同共有人」與「繳款書」,記住口訣:「繳款書送一人,核定通知送全體」,選項 D 說繳款書應送達全體即屬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依稅捐稽徵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為稽徵稅捐所發之各種文書,得向納稅義務人之代理人或代表人以為送達。本選項敘述正確,不選。
B✕
依稅捐稽徵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為稽徵稅捐所發之各種文書,得向納稅義務人之經理人或管理人以為送達。本選項敘述正確,不選。
C✕
依稅捐稽徵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應受送達人在服役中者,得向其父母或配偶送達;無父母或配偶者,得委託服役單位代為送達。本選項敘述正確,不選。
D✓ 正確
依稅捐稽徵法第 19 條第 3 項規定,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時,「繳款書」得僅向其中一人送達,而是將「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全體公同共有人。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稅捐文書送達對象整理
| 情形 | 送達文書 | 法定送達對象 |
|---|
| 一般情況 | 各種稽徵文書 | 代理人、代表人、經理人或管理人 |
| 服役中 | 各種稽徵文書 | 父母或配偶(無則委託服役單位) |
| 全體公同共有人 | 繳款書 | 得僅向其中一人送達 |
| 全體公同共有人 | 核定稅額通知書 | 應送達全體公同共有人 |
題目常將「繳款書」與「核定稅額通知書」的送達對象混淆。在公同共有案件中,為了稽徵作業便利,「繳款書」只需送達其中一人即可;但為了保障所有共有人的行政救濟權利,「核定稅額通知書」則必須送達全體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