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05 年第 9 題單選題
關於營業人申報營業稅之溢付稅額,下列何者應由營業人留抵應納營業稅?
A因境內銷售房屋而溢付之營業稅正確答案
B因銷售國際運輸用船舶而溢付之營業稅
C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
D因解散申請註銷登記者,其溢付之營業稅
A正確答案
營業稅溢付稅額原則上留抵應納稅額,僅零稅率、購固定資產、合併解散註銷三種情形可退稅。
為什麼答案是 A
境內銷售房屋屬一般應稅銷售(5%),不在退稅三情形內,溢付稅額應由營業人留抵應納營業稅,不得申請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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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營業稅溢付稅額原則上留抵應納稅額,僅零稅率、購固定資產、合併解散註銷三種情形可退稅。
記「退稅三情形」:零稅率外銷、購固定資產、註銷登記。其餘一律留抵!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境內銷售房屋屬一般應稅銷售(5%),不在退稅三情形內,溢付稅額應由營業人留抵應納營業稅,不得申請退還。
B✕ 陷阱
銷售國際運輸用船舶適用零稅率(營業稅法第7條),因零稅率而溢付之稅額可申請退還,非留抵。
C✕ 陷阱
取得固定資產所含進項稅額溢付部分,依營業稅法第39條規定應予退還,以減輕企業資本投資負擔。
D✕
營業人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而申請註銷登記者,其溢付稅額應予退還,因已無後續營業可供留抵。
營業稅溢付稅額處理(營業稅法第39條)
| 情形 | 原因 | 處理方式 | 法源 |
|---|
| 零稅率(外銷、國際運輸) | 銷項0%但有進項 | 退還 | §39 I(1) |
| 取得固定資產 | 大額進項稅額 | 退還 | §39 I(2) |
| 合併、轉讓、解散、廢止 | 註銷登記 | 退還 | §39 I(3) |
| 其他(如境內銷售房屋) | 一般營業活動 | 留抵應納稅額 | §39 II |
題目問「應留抵」而非「可退稅」,考生若順手選零稅率或固定資產就中陷阱。記住:退稅是例外(三種),留抵才是原則,境內銷售房屋屬一般應稅,只能留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