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第3項規定:「第一項所稱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之。」,司法院釋字第680號解釋宣告上開規定違憲,主要係因其違反下列何者?
A法律優位原則
B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C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D授權明確性原則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釋字680號認為刑罰構成要件的空白授權不夠明確,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D
釋字680號認為舊法僅授權行政院公告管制物品及數額,未就授權目的、內容、範圍具體明確規定,尤其涉及刑罰構成要件,授權明確性要求更高,故違憲。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680號認為刑罰構成要件的空白授權不夠明確,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
看到「授權由行政機關訂管制物品」加「刑罰」,就要想到授權明確性原則(尤其涉及刑罰要求更嚴格)
逐選項分析
A✕
法律優位原則是指行政行為不得牴觸法律,本案爭點在授權是否明確,非此原則。
B✕
本案與法律溯及既往適用無關,爭點在授權子法訂定管制物品是否明確。
C✕ 陷阱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常用於行政處分手段目的關聯性,與本案授權立法明確性無關,是常見的混淆選項。
D✓ 正確
釋字680號認為舊法僅授權行政院公告管制物品及數額,未就授權目的、內容、範圍具體明確規定,尤其涉及刑罰構成要件,授權明確性要求更高,故違憲。
授權明確性原則相關概念比較
| 原則 | 核心內容 | 本題關聯 |
|---|
| 授權明確性原則 | 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時,授權目的、內容、範圍須具體明確 | ✓ 本題核心,尤其涉及刑罰構成要件 |
| 法律優位原則 | 行政行為不得牴觸法律 | 無關 |
|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 行政處分之手段與目的須有合理關聯 | 無關,易混淆 |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 新法原則上不適用於施行前已終結之事實 | 無關 |
考生常將「不當聯結禁止原則」與「授權明確性原則」混淆,因兩者都涉及某種「合理性」審查,但前者審查手段目的關聯,後者審查授權內容是否具體明確,用途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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