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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農業技術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26 題單選題考點:考試院提案考點:院會審議

目前立法院制定法律的程序大約分為提案、審查、讀會等階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B法律案須經立法院院會審查
C任一立法委員依據規定即可提出法律案正確答案
D立法院之法律案審查須經三讀會議決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立委不能單槍匹馬提法律案,法律案須15人以上連署,並經立法院三讀議決。

逐選項解析

A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考試院提案✕ 錯誤
本選項敘述正確。考試院就其所掌事項,憲法明文賦予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的權限。考選部愛考「五院中誰有法律案提案權」,考試院是明確有的。
B法律案須經立法院院會審查院會審議✕ 錯誤
本選項敘述正確。法律案屬於立法院議決事項,程序上會進入院會讀會,並依議事程序處理。題目用「院會審查」概括立法院審議流程,考試上通常認為可接受。
C任一立法委員依據規定即可提出法律案✓ 正確
D立法院之法律案審查須經三讀會議決✕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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