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44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景觀設計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一般民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一般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人事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土木工程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工業工程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化學工程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戶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文化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水土保持工程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水利工程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交通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交通技術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地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林業技術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律廉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社會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建築工程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經廉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教育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都市計畫技術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勞工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景觀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測量製圖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統計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新聞(選試英文)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經建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資訊處理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農業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農業技術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電力工程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電子工程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圖書資訊管理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衛生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衛生技術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機械工程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環保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環保技術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環境工程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環境檢驗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職業安全衛生類科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02單選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下列何者不得提出覆議?

A變更重要政策之決議正確答案
B法律案
C預算案
D條約案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憲增修第3條規定行政院僅得對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提覆議,「重要政策變更」覆議已被刪除。

為什麼答案是 A

憲法本文第57條原有「變更重要政策」覆議,但增修條文第3條已凍結第57條,現行僅限三類議案可覆議,故行政院不得對「變更重要政策決議」提覆議。

考點:已刪除事項考點:法律案覆議考點:預算案覆議考點:條約案覆議
載入中…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