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司法行政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司法行政監督權之行使,不得違反審判獨立
B最高司法機關得就審理程序有關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發布規則
C最高司法機關得提供相關法令或司法實務上之見解,作為所屬司法機關人員執行職務之參考
D各級法院法官應受司法行政命令之拘束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司法行政權不得侵害審判獨立,法官僅依法律獨立審判,不受司法行政命令拘束。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為本題答案。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只受法律拘束,不受司法行政命令拘束,否則審判獨立將蕩然無存。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司法行政權不得侵害審判獨立,法官僅依法律獨立審判,不受司法行政命令拘束。
看到「法官應受行政命令拘束」直接選——法官只服從法律,不服從長官!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司法行政監督權必須以不侵害審判獨立為界限,這是釋字第530號的核心意旨,司法行政僅處理行政事務,不得干涉個案審判。
B✕
正確。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就審理程序的細節性、技術性事項有發布規則權,釋字第530號明確肯認此項規則制定權,屬司法行政權合理行使範圍。
C✕
正確。最高司法機關得提供法令見解或實務見解供所屬人員「參考」,關鍵在「參考」而非「拘束」,不具強制力才不違反審判獨立。
D✓ 正確
錯誤,為本題答案。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只受法律拘束,不受司法行政命令拘束,否則審判獨立將蕩然無存。
司法行政權 vs 審判獨立 界線
| 事項 | 司法行政可介入? | 依據 | 備註 |
|---|
| 個案審判結果 | ❌ 絕對不可 | 憲法§80 | 審判核心 |
| 程序細節規則 | ✅ 可制定 | 釋字530 | 技術性事項 |
| 法令見解提供 | ✅ 可(僅參考) | 釋字530 | 不得拘束 |
| 法官人事考核 | ✅ 有限度 | 法官法 | 不涉審判內容 |
D 選項把「法官依法律獨立審判」偷換成「應受司法行政命令拘束」。命題者考你有無分清楚『法律』與『行政命令』的層級差異——法官只服從法律,若連院長的行政命令都要服從,審判獨立就崩盤了。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