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農業技術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15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拘束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司法院所為之憲法解釋,不但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依人民聲請所為之解釋,對聲請人據以聲請之案件,亦有效力
B司法院依人民聲請所為之解釋,認為與憲法意旨不符,其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者,得以該解釋作為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
C司法院大法官宣告法令於一定期限後失效者,聲請人就聲請釋憲之原因案件雖不得據以請求再審或其他救濟,但檢察總長則得據以提起非常上訴正確答案
D司法院所為之憲法解釋,為使聲請釋憲原因案件獲得實質救濟,得諭知原因案件具體之救濟方法,如未諭知,則俟新法令公布、發布生效後依新法令裁判
C正確答案
大法官宣告法令定期失效者,原因案件當事人得請求再審,非僅檢察總長專屬權,此為C選項錯誤處。
為什麼答案是 C
題目要選錯誤選項。實務上宣告定期失效之解釋,原因案件聲請人仍得請求再審或其他救濟以資救濟,並非僅檢察總長得提起非常上訴,此敘述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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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大法官宣告法令定期失效者,原因案件當事人得請求再審,非僅檢察總長專屬權,此為C選項錯誤處。
抓「定期失效」與「立即失效」效力區分:定期失效原因案件仍可再審,非檢察總長獨享。
逐選項分析
A✕
大法官解釋本有拘束全國機關人民及聲請案件之效力,此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B✕
依相關解釋意旨,聲請人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者確得以該解釋為再審或非常上訴理由,敘述正確。
C✓ 正確
題目要選錯誤選項。實務上宣告定期失效之解釋,原因案件聲請人仍得請求再審或其他救濟以資救濟,並非僅檢察總長得提起非常上訴,此敘述有誤。
D✕
大法官解釋確有諭知具體救濟方法之實務,未諭知者依相關規定待新法令生效後裁判,敘述正確。
大法官解釋失效類型與救濟
| 失效類型 | 原因案件救濟 |
|---|
| 立即失效(違憲當然無效) | 原因案件當事人得聲請再審或提起非常上訴 |
| 定期失效(給予緩衝期) | 原則上原因案件仍應許當事人請求再審或其他救濟,非僅檢察總長專屬 |
本題陷阱在於誤將「定期失效」原因案件的救濟權限縮為僅檢察總長得提起非常上訴,實際上聲請人本身仍享有請求救濟之機會,考生易忽略此區別而誤判為正確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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