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向訴訟代理人或送達代收人進行送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除非訴訟代理人之受送達權限受有限制,且無其他必須送達當事人本人之情事,送達應向該代理人為之
B送達代收人經指定且陳明於行政法院後,除當事人或代理人另行陳明,日後如提起上訴無須重行指定
C經指定送達代收人並向受訴行政法院陳明後,不得再向當事人本人為送達正確答案
D當事人於國內無住居所、事務所及營業所,又未指定送達代收人,行政法院得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本題要求選錯)。依行政訴訟法第67條規定,指定送達代收人後,原則上向代收人送達,但「審判長認為必要時,得命送達於當事人本人」,並非絕對不得向本人送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