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13 年第 25 題單選題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中有關規避法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國際私法上又稱為選法詐欺
B當事人須有規避法律之意圖,且所規避者不限於內國法正確答案
C當事人須有變更連繫因素之行為
D當事人須從新的隸屬關係中取得利益
B正確答案
規避法律=選法詐欺:故意變更連繫因素,逃避我國強制或禁止規定,仍適用我國法。
為什麼答案是 B
此為本題應選答案。前半段「須有規避意圖」正確;但後半段說「所規避者不限於內國法」錯誤。第7條規範的是規避中華民國法律的強制或禁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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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規避法律=選法詐欺:故意變更連繫因素,逃避我國強制或禁止規定,仍適用我國法。
看到「所規避者不限於內國法」立刻警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7條鎖定的是中華民國法律。
逐選項分析
A✕
此敘述正確,但本題問錯誤。規避法律在國際私法上常稱為選法詐欺,也就是當事人刻意操作連繫因素,讓案件看似應適用較有利的外國法。
B✓ 正確
此為本題應選答案。前半段「須有規避意圖」正確;但後半段說「所規避者不限於內國法」錯誤。第7條規範的是規避中華民國法律的強制或禁止規定。
C✕
此敘述正確,但本題問錯誤。規避法律通常要有操作或變更連繫因素的行為,例如改變國籍、住所、行為地等,使準據法轉向對自己有利的法律。
D✕
此敘述正確,但本題問錯誤。規避法律的重點不只是變更形式上的隸屬關係,還要藉新關係取得法律利益,避開原本對其不利的我國強制或禁止規定。
規避法律構成要件速記
| 要件 | 內容 | 考場關鍵字 | 本題對應 |
|---|
| 主觀要件 | 有規避法律意圖 | 故意、刻意安排 | B前半正確 |
| 客觀行為 | 變更或操作連繫因素 | 國籍、住所、所在地 | C正確 |
| 規避對象 | 我國強制或禁止規定 | 中華民國法律 | B後半錯誤 |
| 法律效果 | 仍適用被規避的我國規定 | 逃不掉 | 第7條核心 |
B選項最陰險在「半對半錯」:規避法律確實要有主觀意圖,但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7條處理的是規避中華民國法律,不是泛指規避任何國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