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驗光生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111 年第 43 題單選題
有位驗光生預計出國進修半年,他將在六月一日出國,則依驗光人員法之規定,正確辦理方式為何?
A應於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備查,登記其停業日期及理由,發還其執業執照
B應於同年六月一日前辦理備查,登記其停業日期及理由,收回其執業執照
C應於同年六月三十日前辦理備查,登記其停業日期及理由,收回其執業執照
D應於同年六月三十日前辦理備查,登記其停業日期及理由,發還其執業執照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驗光人員停業應於事實發生起30日內備查;停業未滿1年得免繳回(發還)執業執照。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自6月1日事實發生起30日內(6月30日前)備查,且停業半年未滿1年,執照免繳回(發還)。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驗光人員停業應於事實發生起30日內備查;停業未滿1年得免繳回(發還)執業執照。
抓兩個關鍵字:「事實發生後30日內(6/30)」與「停業未滿1年不收回(發還)」。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誤。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備查,而非事前(5月31日)辦理。
B✕
錯誤。期限應為事實發生後30日內(6月30日),且停業半年未滿1年,不應收回執照。
C✕
錯誤。期限6月30日正確,但停業半年(未滿1年)得免繳回,機關不應收回其執業執照。
D✓ 正確
正確。自6月1日事實發生起30日內(6月30日前)備查,且停業半年未滿1年,執照免繳回(發還)。
驗光人員停業/歇業備查規定
| 情境 | 備查期限 | 執業執照處理 |
|---|
| 停業未滿1年 | 事實發生起30日內 | 得免繳回 (發還) |
| 停業1年以上 | 事實發生起30日內 | 應繳回 (收回) |
| 歇業/復業/變更 | 事實發生起30日內 | 歇業應繳回;復業發還 |
考生易直覺認為停業需「事前」申請而錯選A或B。法規明定為「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故6月1日出國,期限為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