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驗光生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109 年第 41 題單選題
有關驗光所停業或歇業時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正確答案
B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
C若停業逾一年以上者,應辦理歇業
D原發開業執照機關於其開業執照註明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
A正確答案
驗光所停業、歇業或登記事項變更,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請備查,而非10日。
為什麼答案是 A
敘述錯誤。依驗光人員法第16條規定,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而非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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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驗光所停業、歇業或登記事項變更,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請備查,而非10日。
看到醫事機構「停業、歇業、變更」的申報天數,直覺鎖定「30日」;10日通常為其他特定通報或救濟期間。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敘述錯誤。依驗光人員法第16條規定,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而非10日。
B✕
敘述正確。法文明定驗光所停業期間,以1年為限,避免機構長期閒置卻未註銷。
C✕
敘述正確。承上,若停業期間超過1年者,依法即應辦理歇業,不得繼續維持停業狀態。
D✕
敘述正確。辦理停業備查後,機關會於開業執照註明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若是「歇業」則須直接繳銷執照。
驗光所異動申報期限與執照處置
| 異動類型 | 申報期限 | 執照處置 |
|---|
| 停業、歇業、登記事項變更 | 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 | 停業:註記發還;歇業:繳銷 |
| 遷移、復業 | 準用設立及開業規定 | 換發 / 重新核發 |
命題者常將「30日」替換為「10日」或「15日」來混淆考生。請牢記醫事人員與機構的停業、歇業及變更登記,原則上皆為「30日內」報請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