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驗光生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114 年第 46 題單選題考點:期限混淆考點:干擾選項
根據驗光人員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驗光生若欲停業,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多久期限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報請備查?
C正確答案
驗光人員法第10條第1項:停業或歇業應於事實發生30日內報請備查;變更執業處所則依同條第3項準用第7條關於執業之規定。
逐選項解析
A10日內期限混淆✕ 易錯陷阱
10日是誤導選項,常與「執業執照發照後開始執業」混淆,但停業備查並非10日。
B20日內干擾選項✕ 錯誤
20日並非醫事法規常見的備查期限,屬干擾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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