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驗光生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114 年第 50 題單選題
不具有驗光人員資格,卻擅自執行驗光業務者,依規定的罰則為何?
A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D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罰鍰
C正確答案
未具驗光人員資格擅自執業,依驗光人員法第43條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驗光人員法第43條,未取得驗光人員資格而擅自執行驗光業務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為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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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未具驗光人員資格擅自執業,依驗光人員法第43條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密醫型條款記口訣「3到15」,驗光人員法與醫師法罰鍰級距不同要分清。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1萬至5萬為較輕微違規(如未加入公會、未報備等行政義務違反)的罰鍰級距,非密驗光罰則。
B✕ 陷阱
2萬至10萬常見於其他衛生法規違規級距,但驗光人員法對無資格執業者並非採此級距,易混淆。
C✓ 正確
依驗光人員法第43條,未取得驗光人員資格而擅自執行驗光業務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為標準答案。
D✕
20萬元以上屬醫師法對密醫的刑責併科罰金等級,驗光人員法罰鍰上限為15萬元,明顯過高。
驗光人員法違規罰鍰級距對照
| 違規類型 | 罰鍰金額 | 法源 | 備註 |
|---|
| 未具資格擅自執行驗光業務 | 3萬~15萬 | 驗光人員法第43條 | 本題答案 |
| 驗光所違規營運 | 2萬~10萬 | 驗光人員法相關條文 | 對機構 |
| 未依規定加入公會等 | 1萬~5萬 | 驗光人員法相關條文 | 輕微違規 |
| 密醫(醫師法) | 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併科30萬~150萬 | 醫師法第28條 | 刑事責任 |
考生易把「密醫」罰則套到「密驗光」上。醫師法對無照行醫為刑事處罰(含高額罰金),驗光人員法對無照驗光則為行政罰鍰3萬~15萬,兩者法律效果天差地別,務必分開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