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驗光生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114 年第 45 題單選題
110年時甲顧客上門要求驗光所提供其於108年時驗光紀錄與醫師開具之醫囑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需經醫師同意方可提供
B因紀錄已超過保存年限,可以不提供
C醫囑單非驗光所執行業務,可以不提供
D若無法出具資料,可處驗光所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驗光紀錄法定保存7年,當事人要求提供時必須給,拒絕提供將處1萬至5萬元罰鍰。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驗光人員法第55條,違反第13條未依當事人要求提供紀錄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驗光紀錄法定保存7年,當事人要求提供時必須給,拒絕提供將處1萬至5萬元罰鍰。
看到「保存年限」直覺7年;看到「當事人要紀錄」直覺必須給,不給就罰錢(1~5萬),無須醫師同意。
逐選項分析
A✕
依驗光人員法第13條,驗光所應依「當事人」之要求提供紀錄,無須經過醫師同意。
B✕ 陷阱
依驗光人員法第12條,驗光紀錄保存年限為「7年」。108年至110年僅經過2年,尚未超過保存年限。
C✕
醫師開具之醫囑單為驗光所執行業務之必要依據與相關紀錄,依法應一併保存並依要求提供。
D✓ 正確
依驗光人員法第55條,違反第13條未依當事人要求提供紀錄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驗光所紀錄保存與提供規範
| 項目 | 法規依據 | 內容重點 |
|---|
| 保存年限 | 驗光人員法§12 | 7年(未成年人至成年後7年) |
| 提供義務 | 驗光人員法§13 | 應依當事人要求提供,無須醫師同意 |
| 違反罰則 | 驗光人員法§55 | 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
題目故意給出108年與110年,讓考生誤以為時間久遠已超過保存年限。請牢記驗光紀錄與醫療病歷的保存年限皆為「7年」,2年絕對還在法定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