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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 企劃管理類
107 年 · 第 8 題
共 2 類科共用卷
農會 企劃管理類
農會 保險業務類
民法概要
107 年
第 8 題
單選題
下列哪個不是債權契約?
A
買賣車輛
B
贈送書籍
C
租屋之租賃契約
D
債權讓與契約
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債權契約僅生負擔義務,準物權契約直接生權利變動;債權讓與屬準物權契約而非債權契約。
為什麼答案是 D
債權讓與屬「準物權契約」(處分行為),直接使債權發生移轉效力,而非僅發生負擔債務的債權契約。
考點:買賣契約
考點:贈與契約
考點:租賃契約
考點:準物權契約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
重點
債權契約僅生負擔義務,準物權契約直接生權利變動;債權讓與屬準物權契約而非債權契約。
秒殺技巧
買賣、贈與、租賃都是「約定未來要給」,屬債權契約;債權讓與是「直接把權利交給別人」,屬準物權契約(處分行為)。
逐選項分析
A
買賣契約
✕
買賣契約為典型的債權契約(負擔行為),約定出賣人移轉財產權,買受人支付價金,僅生給付義務。
B
贈與契約
✕
贈與契約為債權契約(負擔行為),約定一方以自己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僅生給付義務。
C
租賃契約
✕
租賃契約為債權契約(負擔行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僅生給付義務。
D
準物權契約
✓ 正確
債權讓與屬「準物權契約」(處分行為),直接使債權發生移轉效力,而非僅發生負擔債務的債權契約。
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對照
行為型別
別稱
效力
常見例子
負擔行為
債權契約
發生給付義務
買賣、贈與、租賃
處分行為
物權/準物權契約
直接發生權利變動
所有權移轉、債權讓與
陷阱提醒
考生易因「債權讓與」帶有「債權」二字,直覺誤認為債權契約。實則其為處分行為(準物權契約),直接生權利移轉效力,與僅生負擔義務的債權契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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