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5 年第 21 題單選題
有關公務人員遵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務人員不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
B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正確答案
C不得介入黨派或政治團體紛爭
D不得擔任公職候選人
B正確答案
公務人員可加入政黨但禁兼黨職,可參選公職但須請假,且僅禁止「利用職權」介入黨派紛爭。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5條第1項但書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敘述正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務人員可加入政黨但禁兼黨職,可參選公職但須請假,且僅禁止「利用職權」介入黨派紛爭。
口訣:「可入黨、禁黨職、可參選(須請假)、禁利用職權介入紛爭」,直接秒選B。
逐選項分析
A✕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5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並非不得加入。
B✓ 正確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5條第1項但書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敘述正確。
C✕ 陷阱
依同法第5條第2項規定,公務人員是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並非全面禁止其以個人身分參與合法政治活動。
D✕
依同法第11條規定,公務人員可以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僅規定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
公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之界線
| 活動類型 | 規範內容 | 法規依據 |
|---|
| 加入政黨 | 允許(得加入政黨或政治團體) | 第5條第1項前段 |
| 兼任黨職 | 禁止(不得兼任黨職) | 第5條第1項但書 |
| 介入黨派紛爭 | 條件禁止(不得利用職權、機會或方法介入) | 第5條第2項 |
| 參選公職 | 允許(但公告日至投票日須請假) | 第11條第1項 |
考生常誤以為「行政中立」代表公務人員必須完全與政治絕緣。實際上,公務人員仍享有憲法保障的結社與參政權(如入黨、參選),法律主要防堵的是「兼任黨職」以及「利用公家職權/資源」去從事政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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