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5 年第 16 題單選題
社會秩序維護法有關責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違反本法之行為,不問出於故意或過失,均應處罰。出於過失者,得以拘留並減輕其罰則正確答案
B精神耗弱或瘖啞者觸犯本法,得減輕處罰。於其處罰執行完畢後,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若無人監護或不能監護時,得送交療養處所治療
C未滿十四歲者、心神喪失者,違反本法之規定,不罰
D教唆他人實施違反本法之行為者,依其所教唆之行為處罰
A正確答案
過失違反本法「不得罰以拘留」,並非「得以拘留」,A敘述完全顛倒,故A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A
第7條規定過失者「不得罰以拘留」,A說「得以拘留」完全相反,此為錯誤選項(題目要選的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過失違反本法「不得罰以拘留」,並非「得以拘留」,A敘述完全顛倒,故A錯誤。
看到「過失得以拘留」直接秒殺,法條明文寫「不得罰以拘留」。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第7條規定過失者「不得罰以拘留」,A說「得以拘留」完全相反,此為錯誤選項(題目要選的答案)。
B✕ 陷阱
但B文字為「精神耗弱」而非法條的「心神喪失」,惟就處罰執行完畢後監護規定敘述大致符合原考題設計,非本題要選項。
C✕
第8條明定未滿十四歲人、心神喪失人違反本法不罰,敘述正確。
D✕
教唆犯依所教唆之行為處罰,屬社會秩序維護法共同違反行為之處理原則,敘述正確。
社會秩序維護法責任規定對照
| 情形 | 處罰效果 |
|---|
| 故意違反 | 應處罰 |
| 過失違反 | 應處罰,但不得罰以拘留,並得減輕 |
| 未滿14歲人 | 不罰,得責由法定代理人管教 |
| 心神喪失人 | 不罰,得責由監護人監護或送療養 |
考生易忽略法條「不得罰以拘留」的否定用語,誤以為過失情形仍可科處拘留,這是典型的用詞顛倒陷阱,需逐字比對法條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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