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記帳相關法規概要108 年第 39 題單選題
依公司法第22條之1第1項規定,有關公司應每年定期申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對象: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B申報方式:電子方式申報
C資料申報至:法務部正確答案
D立法目的:配合推動洗錢防制,建構法人透明度
C正確答案
公司法22-1申報資料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資訊平臺』(經濟部),非法務部。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選項!申報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資訊平臺』,即經濟部,非法務部。法務部為洗錢防制政策機關,但公司申報窗口仍是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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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司法22-1申報資料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資訊平臺』(經濟部),非法務部。
公司法主管機關=經濟部,記帳相關申報幾乎都回到經濟部平臺。
逐選項分析
A✕
申報對象確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之股東,符合條文文字。
B✕
依條文規定以電子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方式正確。
C✓ 正確
錯誤選項!申報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資訊平臺』,即經濟部,非法務部。法務部為洗錢防制政策機關,但公司申報窗口仍是經濟部。
D✕
立法理由明載為配合APG洗錢防制評鑑、建構法人透明度,屬正確敘述。
公司法第22-1條重點速記
| 項目 | 內容 |
|---|
| 申報對象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持股>10%股東 |
| 申報內容 | 姓名、國籍、出生年月日、持股數等 |
| 申報方式 | 電子方式 |
| 申報機關 | 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資訊平臺 |
| 立法目的 | 洗錢防制、法人透明度 |
本題最經典陷阱!考生一看到「洗錢防制」就聯想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但公司法申報窗口仍是公司主管機關經濟部。政策推動機關≠資料申報機關,務必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