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一般民政地方自治概要110 年第 13 題單選題
地方議會議長或代表會主席如有失職之情事,應如何監督糾正?
A由監察院提出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懲戒
B由議員或代表依法罷免之正確答案
C均由檢察機關偵辦起訴
D由上級監督機關解除其職務
B正確答案
議長/主席失職由議員或代表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罷免,屬內部自治監督機制。
為什麼答案是 B
議長由議員互選產生,失職時依地方制度法由議員或代表以罷免方式處理,符合自治原理與民主課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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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議長/主席失職由議員或代表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罷免,屬內部自治監督機制。
議長是議員互選產生,失職就由議員自己罷免,符合民主自治邏輯。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監察院彈劾對象是公務人員違法失職,但議長屬民選代議職,不是彈劾對象,而是罷免對象。
B✓ 正確
議長由議員互選產生,失職時依地方制度法由議員或代表以罷免方式處理,符合自治原理與民主課責。
C✕
檢察機關僅處理刑事犯罪,失職未必構成犯罪,不能用刑事偵辦作為一般監督糾正手段。
D✕ 陷阱
議長屬民意代表,上級機關無權逕行解除其職務,這會破壞地方自治與權力分立原則。
議長/主席失職處理方式
| 機制 | 對象 | 發動者 | 法律性質 |
|---|
| 罷免 | 議長、副議長、主席 | 議員或代表 | 政治責任 |
| 彈劾 | 一般公務員 | 監察院 | 違法失職 |
| 刑事追訴 | 犯罪行為人 | 檢察官 | 刑事責任 |
考生常把議長誤認為一般公務員,以為可以被監察院彈劾或上級解職。關鍵:議長是民選議員互選產生的民意代表,處理其失職要用「罷免」,屬議會內部自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