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一般民政地方自治概要114 年第 6 題單選題
地方制度法對地方行政首長與地方議員監督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者,停止職務
B戶籍遷出行政區4個月以上者,解除職務
C罹患重病,不能執行職務1年以上,解除職務
D議員當屆未出席定期會累積達2次者,解除職權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地方民代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次解職,必須是「連續」而非「累積」,秒抓關鍵字!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地方制度法第81條規定,應為「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2次者解除職權,而非「累積」,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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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地方民代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次解職,必須是「連續」而非「累積」,秒抓關鍵字!
看到議員缺席解職,立刻找「連續」二字!「累積」缺席不會被解職,選項D偷換概念。
逐選項分析
A✕
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地方民代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者,應停止其職務,本選項敘述正確。
B✕
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戶籍遷出各該行政區域4個月以上者,解除其職務,本選項敘述正確。
C✕
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1年以上者,解除其職務,本選項敘述正確。
D✓ 正確
依地方制度法第81條規定,應為「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2次者解除職權,而非「累積」,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
地方民代與首長 停職與解職要件對照
| 處分類型 | 法定要件 | 法條依據 |
|---|
| 停止職務 | 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通緝等 | 地制法 §78 |
| 解除職務 | 戶籍遷出行政區 4 個月以上 | 地制法 §79 |
| 解除職務 | 罹患重病不能執行職務繼續 1 年以上 | 地制法 §79 |
| 解除職權 | 「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 2 次 | 地制法 §81 |
命題老師最喜歡把「連續」改成「累積」或「合計」來挖坑!地方民代只要中間有去開會(哪怕只去一天),連續中斷就不算,必須是「連續」兩次定期會都沒出席才會被解除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