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12 年第 9 題單選題
依社會救助法第 10 條,對於低收入戶申請生活扶助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受理該申請之日起的幾日內,派員調查?
A正確答案
社會救助法第10條規定:低收入戶申請生活扶助,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日起5日內派員調查。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解。社會救助法第10條第2項明定,主管機關受理低收入戶生活扶助申請後,應於5日內派員調查申請人家庭環境、經濟狀況等。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社會救助法第10條規定:低收入戶申請生活扶助,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日起5日內派員調查。
記口訣「救助5日查、核定15日內」。社會救助講求時效,5日派查是基本功。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解。社會救助法第10條第2項明定,主管機關受理低收入戶生活扶助申請後,應於5日內派員調查申請人家庭環境、經濟狀況等。
B✕ 陷阱
誤。7日是常見的行政期限陷阱選項,但社會救助法明定為5日,不可混淆。
C✕
誤。10日非本條規定期限,且調查後應於15日內核定,10日是錯誤中介值。
D✕
誤。3日過短,實務上不足以完成調查安排,法規亦未如此規定。
社會救助法第10條 流程期限
| 階段 | 期限 | 負責單位 | 備註 |
|---|
| 申請 | 隨時 | 申請人向戶籍地主管機關 | 低收入戶生活扶助 |
| 派員調查 | 受理後 5 日內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調查家庭經濟 |
| 核定 | 調查後 15 日內 | 主管機關 | 必要時可延長 |
| 生效 | 核定當月起 | — | 溯及申請當月 |
社會救助法的流程切成「派員調查」跟「核定」兩階段,主管機關收到申請後要在5日內派人去查,後續才進入審核。考選部最愛把這個5日跟後面的核定期限(15日)交換,或者拿其他社政法規的訪視、複查期限來混淆。記住關鍵:5日是「派人去看」的行政啟動期限,不是做完決定的時間,看到「調查」就要想到5日,看到「核定」才是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