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08 年第 23 題單選題考點:安定基金設置考點:提撥比率
下列關於安定基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A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只有人身保險業應提撥資金,設置財團法人安定基金
B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二
C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及清算人之負責人及職員,依法執行監管、接管、清理、清算業務或安定基金之負責人及職員,依法辦理墊支或墊付事項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清算人或安定基金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D保險業因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損失時,安定基金得予以填補所有損失
C正確答案
安定基金由財產與人身保險業共同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執行業務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逐選項解析
A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只有人身保險業應提撥資金,設置財團法人安定基金安定基金設置✕ 錯誤
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均應提撥資金,設置財團法人安定基金,並非僅有人身保險業。
B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二提撥比率✕ 易錯陷阱
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一」,而非千分之二。
C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及清算人之負責人及職員,依法執行監管、接管、清理、清算業務或安定基金之負責人及職員,依法辦理墊支或墊付事項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清算人或安定基金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正確
D保險業因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損失時,安定基金得予以填補所有損失✕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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