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09 年第 11 題單選題
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多少?
A正確答案
保險安定基金提撥比率下限為總保費收入之千分之一,請熟記此法定數值。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保險法第143條之1規定,安定基金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定之,但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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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安定基金提撥比率下限為總保費收入之千分之一,請熟記此法定數值。
直接記憶法條明文規定,保險安定基金提撥比率下限為千分之一(1‰),無需複雜推論。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保險法第143條之1規定,安定基金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定之,但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一。
B✕
千分之三為錯誤數值,現行法規定安定基金提撥比率下限為千分之一,並非千分之三。
C✕
千分之二為錯誤數值,現行法規定安定基金提撥比率下限為千分之一,並非千分之二。
D✕
千分之五為錯誤數值,現行法規定安定基金提撥比率下限為千分之一,並非千分之五。
保險安定基金重點整理
| 項目 | 內容 |
|---|
| 設置目的 | 保障被保險人權益,維護金融安定 |
| 提撥主體 | 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分別提撥 |
| 提撥比率下限 | 不得低於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一 (1‰) |
考生極易將千分之一與其他金融安全網的提撥比率(如存款保險之萬分之一至萬分之五)混淆。請務必死記保險安定基金的法定下限就是「千分之一」,避免考場上數字錯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