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父與乙子分別駕駛A車與B車,一起於連假出遊。於行駛高速公路時,因可歸責於乙之不當駕駛,甲閃避不及以致其駕駛之A車毀損。A車有投保車體險,保險人理賠後,得否依據保險法第53條向乙代位求償?
A不論如何,保險人均不得向乙代位求償
B不論如何,保險人均可以向乙代位求償
C如乙為過失,保險人仍不得代位求償
D如乙為故意,保險人可以代位求償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確。保險法第53條第2項但書:被保險人之家屬對保險事故之發生有『故意』行為時,保險人仍得行使代位權。乙為甲之子(家屬),若故意肇事則可代位。
